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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有哪些必不可少的内容

来源:找法网    时间:2023-06-21 19:20:56

一、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有哪些必不可少的内容

1.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种保护。


(资料图)

2.行政保护,即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某些比较严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对某些知识产权向权利人予以授权等的行政行为。

3.司法保护,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

4.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即较弱小的知识产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与势力通过形成某种组织,由该组织代为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事宜。

5.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

6.舆论导向保护,通过正确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二、知识产权保护期可以续吗

知识产权保护期可以续的,国际注册的首个保护期为5年,可以5年为期进行两次续展,确保至少15年的保护期限,至多可享有被指定缔约方各自法律所允许的最长保护期限届满。找法网提醒您,权利人应当在每期届满前向国际局提出续展请求,并缴纳相应的续展费用。

三、知识产权被侵权以后的救济途径

知识产权被侵权以后有如下几种救济途径:

1.行政处理。即向行政主管机关进行投诉,要求行政主管机关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决,并受该裁决约束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3.民事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民事纠纷的争议解决方式。

4.刑事控告。指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提出,要求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的一种救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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