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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购物环节该退出“历史舞台”了吗?

来源:红网    时间:2023-07-28 15:16:37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导游有没有强制你买?有没有把刀架在你脖子上,让你去买呢?”7月25日,来自北京朝阳区的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带着母亲报名参加了云南乐逍遥旅行社有限公司的6天5晚的旅游团,遭遇强制购物。当她向旅行社客服反映时,却收到了上述回复。(7月27日《潇湘晨报》)

7月25日,记者联系到曾与张女士对接的旅行社客服,对方表示,当天对张女士说出“没有把刀架在你脖子上”的言论,是由于张女士一直在对她进行人身侮辱,“我有点生气”。昆明市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会让旅行社尽快与当事人联系。7月26日,张女士告诉记者,旅行社答应返还她2720元,并于当晚全部返还到位。

又是强迫购物!又是云南!这是7月份云南发生的第6起涉旅游舆情事件。此前,“昆明一导游强制跟团游客购物,不买东西不能走”“云南部分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导游向游客宣扬倒卖毒品”“导游被举报辱骂游客‘是不是人’”等多起负面事件接连被媒体曝光,当地执法部门急忙四处“扑火”,忙得不可开交。

这些负面舆情事件,均与导游涉嫌诱导、胁迫、强制游客购物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可以说都是购物环节惹的祸。值得注意的是,这不仅是云南难以根除的“痼疾”,也是全国其他旅游热点地区“老大难”问题,堪称旅游市场乱象之源,不仅侵害游客权益、损害政府形象,还扰乱旅游市场、败坏社会风气。

据《云南日报》7月26日报道,7月25日,云南省长王予波在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形成合力,坚决整治“不合理低价”“强迫购物”等市场乱象,全力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多年来,类似会议在全国各地经常召开,相关工作部署不可谓不重视,执法效率不可谓不高,处罚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强迫游客购物却如打不死“小强”,禁而不绝,令人无比遗憾。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上述条款表明,符合一定条件下,法规允许旅行社安排游客购物。问题在于,像“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之类条款,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游客来说几乎形同虚设,无法有效落实,反而成为不法分子强迫购物的“挡箭牌”。

事实上,在旅游还是稀缺品、奢侈品的年代,购物是不少游客期待的环节。进入21世纪20年代,斗转星移,物质极大丰富,电商极其发达,旅游也成为许多人家常便饭,购物环节早已失去原来预设的种种功能、意义,实际上成为广大游客负担以及市场乱象之源。时至今日,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不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其“头痛医头、脚痛医”,不如严肃思考一下:旅游购物环节是否该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了?(徐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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